校史资料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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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前身是1964年建校、由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郭沫若同志题写校名的河北工艺美术学校。历经58年的风雨洗礼,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培养出了包括天津美术学院院长贾广健、北京服装学院院长刘元风、北京电影学院副院长孙立军、中国美术学院设计学院院长毕学峰等国内外知名专家在内的两万多名工艺美术工作者,为传承中国工艺美术以及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进入新时代以来,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新一届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求变、自我突破、精益求精,勇担使命,弘扬职教精神,推动美育教育,做真善美的追求者和传播者,让艺术作品更好地扛起反映时代精神的历史使命,努力“以大爱之心育莘莘学子,以大美之艺绘传世之作”。为真实、全面地展示我校发展的光荣历程与办学成果,充分发挥校史育人作用,不断增强师生荣誉感和凝聚力,促进学校文化建设,学校决定编纂校史并筹建校史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文书资料类:
1.反映学校各时期建设发展的文件、报刊、笔记、文稿、信函等;
2.各时期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表等;
3.各时期的教材、教案、教学大纲、学生作业、实习手册等;
4.其它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文本资料等。
(二)影像照片类:
1.反映教学、研究、实习、实践活动的视频或照片;
2.反映校园学术、文化、体育生活的视频或照片;
3.各个时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视频或照片;
4.学校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的视频或照片;
5.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等视频或照片;
6.历次党代会、团代会、学代会、职(教)代会及党团组织、社团等活动的视频或照片;
7.其它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视频或照片等。
(三)实物类:
1.学校不同时期的徽章;
2.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师生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工作证、毕业证书、荣誉证书等;
3.学校印发的各类刊物、印刷品及学校教师编写的教材、专著、译著等;
4.国内外交流活动中获赠的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礼品等;
5.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时的题字、题词等;
6.历届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的重要成就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聘书、证书、照片、媒体报道等;
7.其他反映学校发展建设、文化活动等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实物。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离退休老同志、海内外校友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学院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
三、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对符合校史资料收藏范围的实物、资料,学校将登记造册,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学校可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原件或复制件在校史馆展出,并标明物件出处。
3.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4.如捐赠公务繁忙,或因年岁已高,行走不便,请通过电话联系,我们将登门拜访,接收捐赠。
四、征集要求
1.征集年限:学院创建初期(上世纪60、70年代);学院探索发展阶段(上世纪80、90年代);河北大学工艺美术学院时期;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时期。
2.提供图片资料的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的附简要文字介绍。
3.征集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统筹,学院党政办负责登记、接收、保管、复制等工作。
注:特别珍贵重要的校史资料可具体商谈捐赠方式。
五、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长期征集。
六、联系方式
党委宣传部 张继保 冯军兰 0312—5918338
党政办公室 钱学治 0312—591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