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公务用车服务项目-采购包1(二次)已由学院以/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公务用车服务项目-采购包1(二次)。
2.2项目编号:HBLCMY-2021N05。
2.3采购内容:
保定地区日常用车,需求信息:厢式货车,轿车(5座),商务车(7座),商务车(9座),中型客车(19座),大型客车(20座-34座),大型客车(35座-38座),大型客车(39座-55座)。
服务详情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采购预算:
采购包1:按照车辆型号、实际行驶里程数据实结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③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的报名。
3.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3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对所有采购包进行响应,可成交所有采购包。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1年8月10日09时00分至2021年8月17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发送邮件形式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购买文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汇款凭证;上述证件须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邮箱wangcongliang@lchta.com(请在邮件主题中填写公司全称+项目全称,报名邮件正文提供完整开票信息及报名人联系方式),证件或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14时00分。
5.2递交地点为: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102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官网(www.hbgm.edu.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102号
邮 编:071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0312-3105815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怀特商业广场C座1102室
邮 编:050000
联 系人:王聪良 15075170985
开户名称: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富强大街支行
账 号:1300 1619 6080 5250 8684